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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理事会刘来泉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汇报第四次会员大会筹备情况
作者:第三届理事会刘来泉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汇报第四次会员大会筹备情况 出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13-02-23
  



    22日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会如期举行。第三届理事会刘来泉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汇报了第四次会员大会筹备情况。同时,会议通过主席团成员名单、代表大会日程、选举办法及其他有关问题。以下是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来泉《关于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汇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关于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汇报

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来泉
(2013年2月22日)

出席预备会议的各位代表:

  晚上好!
  我现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主要汇报五个方面情况,分别是关于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有关情况;关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修改情况;关于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情况和关于调整会费标准情况;关于会议代表、理事等候选人产生情况;关于本次代表大会的开法等。学会本届理事会于2012年12月届满,经报教育部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本届学会可延期换届,但最迟不超过2013年5月。在第三届理事会张天保会长领导下,完成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经教育部同意,明天上午举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一、关于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有关情况
  各位代表在报到时,已经拿到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文本。学会十分重视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学会于去年下半年着手起草,并于去年九月份拿出了初稿。经过几次修改后,于去年十二月中旬发函正式听取副会长的意见,同时以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的形式,听取了常务理事的意见,并分别于今年一月初收到了反馈意见。秘书处根据各位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的意见,对工作报告进行了修改。报告起草过程中,张天保会长对报告起草工作不仅提出了总体要求,还多次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工作报告文本。明天的代表大会上,将听取张天保会长“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继往开来,推动学会工作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服务”的报告。报告主要围绕第三届理事会五年工作的回顾和学会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展开。第一部分简要列举了第三届理事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应该说这个部分对于出席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的第三届理事会的理事比较熟悉,因为学会每年第四季度都召开了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讯会议,报告一年来学会的工作。另外,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的学会工作会议上,也会涉及到理事会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所以,有关五年来学会工作的具体情况,待明天张会长给各位正式报告,在此不再赘述。总体看,第三届理事会五年来做了不少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任期内的各项任务,学会在职业教育战线的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2011年12月,学会在民政部对当年全国学术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了4A的好成绩,至今也是教育部几大学会中唯一接受民政部评估的一个学会。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学会发展还不平衡;学会的科研工作等还缺乏成体系的有影响力的拳头项目和品牌成果;一些活动如何进一步创新也有待探索。张会长在报告的第二部分,汇报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的主要体会,这里我只是点个题,主要有:一是一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二是一定要坚持“紧贴基层”的原则;三是各项活动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四是一定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五是一定要加强学会自身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在张会长工作报告的最后部分,他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提出了对学会工作的新要求,并与第四届理事会共勉。
  二、关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修改情况
  本会现行《章程》是2002年10月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至今已有10年,期间的2007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时没有对《章程》进行过修改。学会10年来的实践证明,《章程》内容基本符合学会工作实际,对学会依章办会和开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组织管理体系,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建设。特别是,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适应民政部对社团组织的新要求,有必要对《章程》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由于本会《章程》制定得比较晚,基本上是依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和民政部的章程范本要求制定的,因此总体看这次《章程》修改不大,其章节和条款数量不变,即修改后的新章程仍为8章47条。修改部分主要是:在第三条关于学会的“宗旨”中,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写入《章程》中。在“第三章 会员”中,对现行《章程》第七条“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基础上,对“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所属范围作出了大致界定,增加了(一)和(二)两项内容,这将有利于本会对会员的吸收、管理和服务。在“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部分,主要是对现行《章程》一些条款根据民政部的意见作了修改。在《章程》第十四条中增加了第(四)项“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把这一项作为会员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第二十条规定的“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情况,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现根据民政部的意见,修改为“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至少”和“情况特殊的”的提法,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理事会会议的次数和召开会议的形式。同样根据民政部的意见对《章程》第二十三条作了类似的修改,即修改为“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明天,我将作章程修改的说明,修改后的新《章程》已先期报经民政部审查同意。
  三、关于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调整会费标准的报告
  大会将听取第三届理事会谢幼琅副秘书长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财务报告,听取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龙德毅作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报告。谢幼琅同志报告中,说明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始终本着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办事、量入为出和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育部、民政部的相关财务监督和审计。五年来,共接受了审计部门的五次审计。五年来,学会及其分支机构财务工作未出现过违规违纪问题;学会财务工作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报告对学会五年来经费收支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还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作了扼要的分析,主要是学会经费不足和会费收取情况不理想等。报告也提出了改进财务工作的原则意见。在此基础上,在龙德毅同志的报告中,专门就新一届学会会费标准制定及其相关问题作了说明。因为,根据前述的修改后的新章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即利用本次会员代表大会机会进行适当调整。本会现在实行的会费标准,从2002年第二届起一直是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十年未变。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十年来各方面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考虑到物价总体水平的提高,学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活动和服务项目不断增多,有必要提高本会的会费标准。事实上,近年来兄弟学会各自对会费标准都作了调整,有的兄弟学会收取单位会员10000元/年;有的兄弟学会实行理事单位会员3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等等。考虑到职业院校的实际状况,报告建议适当提高本会会费标准,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对于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单位会员,可自愿超过上述标准缴纳会费;对个人会员仍暂不收会费。从会前征求的意见看,调整会费标准得到了大家支持,建议予以通过。
  四、关于会议代表、理事等候选人产生情况
  张天保会长于去年2月向党组提出了如期换届的报告,并提出他不再担任会长的职务。去年6月曾向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同志作了当面汇报,并亲自多次与教育部相关司局联系。教育部党组对本会的换届工作,特别是确定会长的工作高度重视。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教育部人事司于12月中旬正式通知学会秘书处,教育部党组决定提名纪宝成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副部长级)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在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领导下,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一直是作为去年学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的。12月25日纪宝成同志来学会秘书处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参与换届工作后,各项准备工作加快进行,尤其是及时拟定了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候选人,以及大会安排和日程等。几个主要方面汇报一下:
  一是关于会议代表和第四届理事会的规模。各地对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非常重视,参加会议踊跃。根据大会通知(学会[2013]1号)精神,确定会议代表共347人。关于理事规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时,曾建议新一届理事会为260人左右,根据反馈意见大会在正式通知中也曾提出了280人左右的方案。现经过推荐并最后确定,理事候选人共309人,与本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14名理事相比,理事增加44.4%。另有非理事候选人的大会代表38人,还有新闻媒体的多位同志。
  二是关于常务理事。根据换届通知要求,新一届常务理事将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协商、综合平衡”的办法产生。该常务理事方案中大多候选人是尊重了各推荐单位按照所分配名额提出的推荐意见,部分候选人经与推荐单位协商产生,基本保证了各地方、各行业和学会分支机构的代表性。根据工作需要和学会章程规定精神,经推荐和协商,本届常务理事候选人总数为119人,占理事总人数的38.5%,略高于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占理事总数37.4%。常务理事候选人的名单已印发给了大家。其中,学会分支机构代表、企业代表、教育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等所占比例比第三届有所提高。在部分经协商产生常务理事的院校中,有职业教育的中、高等职业院校的代表和本科院校的代表,有民办职业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的代表,以及中西部的职业院校代表等。应当说明,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曾于1月29日以邮件形式向第三届理事会各位副会长,以及各地方学会、行业教育协会和学会分支机构征求意见,秘书处很快得到了反馈意见。2月2日在会长和拟任会长主持下,对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以及大会日程等方面又进行了讨论,作了原则确认。后又对迟报的同志作了个别调整,于2月6日和2月16日进一步确认了候选人。
  三是关于副会长和秘书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候选人方案的前期工作是在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领导下进行的,在工作过程中听取和协调了多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听取了教育部职成教司领导的意见。纪宝成同志参与筹备工作后,共同讨论并最后确定了这个方案。根据理事会规模扩大,考虑到职业教育有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特点,参考了去年换届的中国高教学会和中国教育学会均有20名副会长的情况,提出本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为22人(其中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继任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的有10人,新任副会长有12人)。其中,王继平、刘占山为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由刘占山同志兼任。与第三届副会长16人相比,新增加的副会长主要是行业组织和第一线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代表,且都是现职的同志。根据学会章程和教育部、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现任第三届副会长年龄超过70岁的原则上不再继任第四届副会长。为工作需要,对于工作变更、退休等原因,一些同志也作了必要的调整。在12位新任副会长候选人中,包括部门行业代表3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负责人等职业院校的代表3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代表1人等。今年1月中旬,对这个名单又进一步在各地方学会、行业教育协会和学会分支机构中进行了酝酿和征求意见。关于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也已印发给了大家。经现任会长、拟任会长等研究提议,继续聘请何东昌同志为学会名誉会长,聘请王明达、张天保、刘来泉、黄尧同志为学会顾问。以上名单已报教育部人事司,并抄报教育部职成教司、教育部社团办等。
  五、关于本次会议的开法
  本次会议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修改学会章程,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继往开来,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学会工作新局面,为推动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依据本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为学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开好会议,建议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成立大会主席团主持明天上午的全体大会。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审议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组织审议新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组织审议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组织审议调整本会会费标准报告;组织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和副会长、会长的选举;组织聘请本会名誉会长、顾问等。为使大会主席团有更大的代表性,建议由39人组成,包括部分第三届理事会顾问和负责人、第四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教育部司局领导,地方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会、学会下属机构等代表,具体建议名单已发给各位,等一会儿予以表决。还要表决产生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
鉴于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学会章程修改稿及其说明,以及换届的原则意见等,已经过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审议。理事基本为各地各机构推荐而来;大多数常务理事也为单位推荐,少数是经与相关单位协商推荐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候选人,以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又分别在各地方学会、行业教育协会和学会下属机构中酝酿和征求了意见,今天预备会议后仍可以进行酝酿。因此,明天的代表大会上将不再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各项候选人讨论,参考其他兄弟学会换届选举的表决方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事宜,均采取举手表决或鼓掌通过方式进行。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将在明天上午八点半进行,大会日程的安排草案已印发给各位代表,代表的座次也已基本安排,请组织代表及时入座。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会议要从简安排并力争做到高效率、高质量。大会主要分三段进行,第一段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之后将听取袁贵仁部长讲话;第二段在听取并审议学会《章程》等三个报告之后,即开始换届选举,包括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第三段主要是听取新会长讲话,听取鲁昕副部长讲话。有关大会执行主席、各个阶段会议的主持人,以及大会选举的主持人、监选人等事项,拟留待预备会议后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指出,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