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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规范办学 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作者:杜拓 出自:本单位 发布时间:2013-12-05 10:59:01
观点
黄旭
        1、但丁说过“道德常常可弥补智能不足,智能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空缺。”在育人过程中我们应该让道德与智慧同行,让道德与智慧共同发展,注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2、我们写文章常用的一个方法是“大题小做”,对待学生投诉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小题中做”,甚至“小题大做”。
        3、物质和精神二个方面都很重要。人既能创造物质财富,又能提供丰富的精神产品;通过这二个渠道去实现人身的价值,从而实现人全面发展的理想。作为大学的一员,应该更多倡导重视精神层面的东西,至少精神物质两者并重为好,不过,现实社会一个比较普通的现象是,人们重视物质的功利性,忽视或低估精神创造的作用,这是令我担忧的。
        4、办学理念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相对稳定的精神力量,它会影响一个学院管理者如何看待学院的功能,如何看待教育的意义,如何看待学院和外界(政府、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社区)的关系,如何看待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如何看待教学做的关系,如何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各种矛盾,等等。有没有明确而先进的办学理念,有没有对教育理想的高尚追求,有没有不断改进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是一个优秀的学校管理者和一个平庸的学校管理者的根本区别。
        5、在管理过程中,强调管理=管+理,管理≠管制。
        6、顾客是一个集合,由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上级主管、社会等组成,学院视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为顾客,以顾客满意度为关注焦点,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在办学实践中重视学生满意度,重视学生的合理诉求,并及时处理;高度重视用人单位的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7、普通高等教育是对“成功者”进行成功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对“失败者”进行成功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更伟大。
 

坚持规范办学  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成立于2007年,是一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院校。学院自举办以来,坚持走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之路,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涵建设,促进了学校的良性发展。
        一、依法依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依法办学,全面落实法人财产权。学院十分重视依法办学。建院初,理事长就表示要按照民办教育法的要求落实法人财产权。学院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成立了法人财产清查工作组,组织专门力量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将全部财产(包括15辆车、2000多万教学仪器设备、29栋房屋等)过户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法人名下,成为省内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最好的高校。
        在此基础上,学院成立资产管理处,对法人财产进行管理。建立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所有财会人员都持证上岗,确保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新的经费使用机制,重大开支由理事会决议,理事长的个人开支纳入年度预算。由于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规避了办学风险,从而使办学经费得到充分保证,仅2011年学院就投入1400多万元用于优化学院的办学条件建设。
        创新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学院重视规范管理,通过几年的努力,已经完善了“理事会领导,院长负责,党委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理事会建设。理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依照相关法规和章程行使决策权。目前学院理事会由11人组成,包括投资者、学院院长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等,都具有五年以上的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成员结构完全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
        理顺院长与理事会的关系。理事会章程明确了理事会与院长各自的职责范围,院长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财务权、人事权、教学及日常管理权。
        创新院长激励机制。为确保办学者的职权,学院实行院长目标责任制,院长的工资、奖金、福利和荣誉与办学成效挂钩,形成了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2010年,根据理事会与院长签订的目标责任状——2010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兑现了院长报酬,并给予院务会20万元现金奖励。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学院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设置了监事会, 对学校财产、决策及其执行状况实行有效监督;通过建立党组织和发挥党委在学院日常办学行为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了党委对学院各项工作的监督保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
        二、诚信自律,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自觉规范招生行为。近三年全省高考报名人数逐年下降,但在这样艰难的生源环境中,学院依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起草《招生章程》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录取期间由多名院领导亲自驻守现场严格把关,未出现违规违章行为,未造成学生或家长上访现象。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学院与教师、职工签订了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通过试用期后的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成立学院消费者委员会,保护师生消费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学生权益,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编印《大学生学习指南——新生必读》,让学生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征求学生意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让学生参与到学院管理中来。对收费进行公示,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没有收取其它费用。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管理和发放学生资助金,无违规违纪行为。学院的做法得到了学生的热烈欢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得到社会的认可。
        依规开展教学运行。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合理配备师资,生师比高于18:1的规定;课程设置保证了学生受教育的时数,突出了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实习实训条件建设,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实习实训时间和内容都符合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杜绝了教学运行的随意性,切实保障了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三、规范管理,注重提高办学质量

        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院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制度,共计38个,涵盖教师管理、教学常规与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建设管理、课程建设与教材管理、实践教学管理、课程考核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等多个方面,涉及教学工作各个环节。
        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学院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坚持了“日常教学值班巡查”、“教学督导团随机听评课”、“教师调停代课”等教学督导规章制度,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评教,并认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和平时随机抽查等督导工作,对日常巡查、随机听评课、学生评教、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及时处理,并督促及时整改。近年来,没有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
        构建了多元化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成立了教学督导团,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督导团由14人组成,其中校内专职人员3人,均是副高以上职称;校外兼职督导员4名,均是行业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负责顶岗实习期间的督导工作。校内实施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监控。监控制度健全,有教学检查、教师准入、听课、教师考核、信息反馈、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毕业生跟踪调查等七个方面的制度。监控方式有听课制、检查制、评教评学制、测评制、质量跟踪制、信息公开制六种。目前,学院已形成运转良好的教学质量监控的循环体系,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建立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机制。学院每年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系部具体组织,开展毕业生用人单位的走访和问卷调查,听取对教学质量和毕业生质量的评价,征求对学院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改革、学生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写出调查报告,作为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依据。学院还建立了网上交流通道,欢迎社会人士对学校的建设发展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由于遵循办学规律,规范办学,注重内涵建设,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近两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95%,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党建评估”、“文明高校评估”和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现了发展史上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