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梦,我的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出自: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3-11-14 11:01:41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各普通中专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部党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引导学生全面准确理解“中国梦”的时代内涵,激发中职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培养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面发展,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学生作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文内容 引导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参赛作品要写出对“中国梦”的理解,结合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二、作文要求 1、参赛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在800-2000字之间。 2、内容要突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贴近生活,联系实际,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行备份,保留底稿。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处理权,归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国梦,我的梦”学生作文大赛组委会。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此类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格式要求:稿件第一行注明所在市、县及学校、年级、班级,联系方式(电话、通讯地址、邮编、E-mail)、姓名、性别。以A4纸打印,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 5、指导教师要切实加以指导,在文章结尾处写上简明扼要的评语或推荐意见并署名。 三、大赛程序 1、校级初赛(6月1日—6月10日) 各校要认真组织校级初赛,并对初赛结果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在初赛结果中选拔优秀作品于6月11日前报送所在市教育局,参加市级复赛(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大赛组委会)。 2、市级复赛(6月12日—6月20日) 各市教育局组织对参加复赛作文的评审,并对复赛结果予以表彰。每市从市级复赛结果中选拔出60件(阳泉、晋城、朔州选拔40件)优秀作品,于6月23日前报送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作文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参加省级决赛。参加决赛作文除报送纸质版作文和纸质版著作权授权声明(学生签名)外,另需报送以各市教育局命名的文件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级初赛基础上每校推荐5篇优秀作文于6月15日前报送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作文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参加省级决赛。参加决赛作文除报送纸质版作文和纸质版著作权授权声明(学生签名)外,另需报送以学校名命名的文件夹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省级决赛(6月24日—6月30日)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作文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参加省级决赛优秀作文进行评审。 本次作文大赛设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300名,优秀奖若干名;设优秀组织奖10名。获奖学生和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组委会将从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作品中选择优秀作品结集出版,请参加省级决赛的作者填写著作权授权声明(见附件)。 这次大赛不向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作文比赛的重要意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把本次作文大赛纳入到“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中,通过作文比赛切实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学生人人参与,认真组织教师加强指导,扩大作文比赛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比赛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公平评判,确保作文大赛顺利开展。 五、组织机构 1、主 办 单 位:山西省教育厅 承 办 单 位: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组委会秘书处: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本次活动由全省中等职业院校“中国梦,我的梦”作文大赛活动组委会统筹领导。 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 刘惠民 山西省教育厅巡视员 副主任委员: 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马玉玺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山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 符里刚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山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 卢 红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成 员: 刘本群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调研员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秘书长: 冯 宇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副秘书长: 刘军义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秘书处成员: 薄国华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 赵 奇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 张 峰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 张 琪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奇 0351-5604652 15536516578 地 址: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太原市解放路大北门东头道巷9号 030009) 邮 箱: 287017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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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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