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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 全面部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作者: 出自:本站 发布时间:2013-06-17 14:08:05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最重要的经验是改革,最大的红利也是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举改革旗帜,对教育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纲要颁布后,国务院成立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在各省(区、市)和78所中央部属高校开展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与此同时,国家层面启动实施了20项重大教育改革。在国家教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顶层设计、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已经形成了在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四个方面,从国家层面重大改革、地方承担试点以及基层自主改革三个层面推进教育改革的总体格局。

  目前,一些国家层面的重大改革,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改革、高校试点学院改革、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等,已取得重要进展。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中小学“择校热”、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方面,探索了不少成功经验,一些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难题正在逐步破解,一些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取得了突破,改革面上效应开始显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是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全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良好期盼,对教育改革提出的新要求、进行的新部署。为落实十八大报告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教育部先后召开专题会和部党组会进行研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两年多来教育改革情况进行分析,到有关省份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一线师生以及有关新闻媒体负责同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1月上旬,《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作为2013年教育部的“1号文件”正式印发。

  《意见》就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总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强调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随着我国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涉及面更广、关联性更强,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难度更大。解决当前教育领域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涉及多种政策配套,涉及多方利益调整,靠原来的单项改革办法或局部突破套路已难以奏效。必须用系统思维认识改革,用普遍联系观点设计改革,用统筹兼顾办法推进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教育改革的自觉性、紧迫性、坚定性,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冲破陈旧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将改革贯穿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改革引向深入。

  第二部分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完善推进教育改革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不失时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二是加强整体谋划,三是尊重基层首创,四是增强政策协调。

  第三部分是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意见》要求,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聚焦改革重点;从工作有基础、社会有共识、群众能感知的环节入手,找准突破口;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尽快取得更具标志性、更具显示度的成效。2013年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围绕考试招生、课程内容、创新人才培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立交桥政策等方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围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等方面,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三是围绕完善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机制、落实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完善高校治理结构等方面,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四是围绕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改进教育信息化推进策略等方面,推进保障机制改革。目前,已按照综合改革的思路,围绕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重大问题,组建专门工作团队,集中力量攻坚。

  第四部分就进一步完善改革推进机制提出要求。推进“深水区”的教育改革,必须统筹兼顾,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推进机制。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着重强调要坚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这一领导体制,加强部门工作协调配合,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加大激励引导。着重强调加大对改革试点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实行试点动态调整,保护和激发基层改革积极性。把改革试点成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检查监督。着重强调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建立改革目标责任制,确保改革可衡量、可检查。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深入宣传教育改革,及时发布改革信息,主动通报改革进展,建立媒体深度参与宣传报道教育改革的机制,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理解支持。

  以上是《意见》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今后几年,教育部的“1号文件”都将是关于改革的文件。为确保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教育部在研究起草《意见》的同时,已着手制定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整合各方力量,全力抓贯彻落实,确保2013年取得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