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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硕果累累
作者:王唯 出自: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2-09-27 14:16:02 点击次数:2
9月25日至26日,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我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工作成果,分析了当前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了新时期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会议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汉字简化方案》《汉语拼音方案》《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相继颁布,为扫除文盲、普及文化教育、发展国民经济做出重大贡献。进入八十年代以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等发布实施,充分保障了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满足信息处理需要,国家语委与有关部门合作制定了《信息处理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等一批社会急需的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进入新世纪,《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等重要规范标准的研制工作启动,《标点符号用法》等若干重要规范标准修订发布。同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蒙、藏、维、哈、朝、彝、傣等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成果显著。

    据不完全统计,建国以来我国先后研制发布了200多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在文化教育、印刷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同时指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应当不断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需求,努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新的发展。

    会议强调,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明确当前工作目标和任务。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中长期目标是:2020年以前,逐步完善语言文字标准管理、制定、施行机制,基本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标准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显著提高。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加快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研制发布,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落实,重视语言文字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

    各省级语委办负责人、相关省区民语委办负责人,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参加了会议。